遗嘱形式
自书遗嘱: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,这意味着从开头到结尾,每一个字都应由遗嘱人亲自书写,不能有他人代笔的部分。遗嘱人还需在遗嘱上签名,签名是对遗嘱内容认可的重要标志,若未签名,即便内容是本人书写,也难以认定遗嘱有效。同时,要注明年、月、日,注明日期不仅能判断遗嘱的先后顺序,在一些情况下对判断遗嘱真实性也至关重要。比如,老张在去世前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 日和 2024 年 3 月 15 日写了两份自书遗嘱,对部分财产的分配有不同安排,此时日期就决定了以哪份遗嘱为准。自书遗嘱还要求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合法财产,且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。
代书遗嘱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这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必须全程在场,见证代书遗嘱形成的整个过程,事后补签见证无效。由其中一人代书,代书人可以是见证人之一。代书完成后,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例如,李奶奶因病无法书写遗嘱,找来两位邻居作为见证人,由其中一位邻居代为书写遗嘱内容,写完后李奶奶、代书邻居以及另一位邻居都在遗嘱上签了字并注明日期,这样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。需要注意的是,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或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,如子女、合伙人等。
打印遗嘱:打印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这是因为打印遗嘱容易被篡改或伪造,要求每页签字能确保遗嘱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。比如,小王打印了一份遗嘱,共三页,他和两位见证人不仅在最后一页签字,而是在每一页都签了字并注明日期,如此这份打印遗嘱才满足形式要件。若其中一页没有签字,在后续可能引发争议,影响遗嘱效力。
录音录像遗嘱: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通过记录姓名或肖像,能够明确参与遗嘱订立的人员身份,注明日期可确定遗嘱的时间顺序。例如,老孙在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,在视频中清晰说出自己和两位见证人的姓名,并表明录制日期,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符合生效条件。
口头遗嘱: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,可以立口头遗嘱。危急情况一般指生命垂危、突发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形。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危急情况消除后,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,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比如,老赵在突发严重车祸生命垂危时,当着两位医护人员的面口头立下遗嘱,若老赵最终脱离危险,恢复书写或录音录像能力后,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,需要重新订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。
公证遗嘱: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,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遗嘱,不得委托他人办理。遗嘱公证必须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,公证人员会对遗嘱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审查。经过公证的遗嘱,在证据效力上相对较高,因为公证机构的介入增加了遗嘱的公信力。
